全校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规定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学校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调休安排
中秋节:9月15日(星期日)至17日(星期二)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4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、上课,执行9月16日(星期一)教学任务。2024级新生按照军训安排执行。
国庆节:10月1日(星期二)至10月7日(星期一)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日)、10月12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、上课。9月29日(星期日)执行10月4日(星期五)教学任务,10月12日(星期六)执行10月7日(星期一)教学任务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各单位要妥善安排节日期间值班值守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保持通讯联络畅通,遇有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2.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,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。
3.后勤保障处、基建办要做好极端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,确保假期中校园供水、供电、维修施工等工作安全运行。安全保卫中心要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控,强化校园安全巡逻,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,确保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。
4.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。放假前,要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,提醒学生做好外出途中人身安全、交通安全和卫生健康防护等事宜,确保学生安全有序流动、健康平安放假。安排专人值班,切实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教育、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5.强化文明廉洁过节。各单位要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,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,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、教职员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,厉行勤俭节约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
学校总值班电话:61130091
党政办公室
2024年9月10日